简政放权
发布日期:2015-08-11
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精简政府机构,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政府把该放的权力放给市场、社会,中央政府把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上级地方政府下放给下级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的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地的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就业创业。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无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
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精简政府机构,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政府把该放的权力放给市场、社会,中央政府把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上级地方政府下放给下级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的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地的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就业创业。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无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