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青岛市认真贯彻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精神和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有关要求,聚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流程再造,构建统一高效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体系。
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关键所在
近年来,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健康管理、免疫规划等功能体系,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保障上合青岛峰会、海军节等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呈现出一些短板问题,一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公共卫生决策过程中参与度不够,对关键环节缺少话语权,缺乏专门、独立、常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组织机构。二是医防协同、上下联动有待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长效联动机制,部门之间、市和区(市)之间沟通成本较高。三是防治一体化理念尚未形成,“重治轻防”现象普遍存在,急需加强健康知识普及,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四是公共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不足,激励机制不活,人才引进培养缺少政策倾斜,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二、再造工作流程,重塑职能体系
一是建立顶格决策机制。整合市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市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精简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和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加强党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担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党委书记。二是推进流程再造。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疾病预防控制领域重要决策事项,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监测预警和情报信息、疫情研判、科技攻关4个工作组,核定编制30名,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体化运行,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导性和权威性, 打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重大紧急疫情监测信息的直报渠道,减少了决策层级。三是重塑职能配置。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整合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等事业单位,组建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预防医学研究院牌子。树立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赋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健康教育科普、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中医防病等新职能。
三、创新管理体制,提升专业水平
一是创新管理方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部室实施大部制。业务机构实行扁平化总量控制,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并备案,突出工作职权,确保对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的防控全覆盖,并建立涵盖前期预防、实验室技术支撑、信息监测分析、医防调度协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一体化防控体系。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明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与业务评价结果挂钩浮动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才吸引力。三是打造专业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打破行政、事业界限,面向社会广泛招聘专业化、技术型人才,不唯来源、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唯贤是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80%,中心主任可聘请专家担任,管理部室和业务机构按照3:7的比例设置,业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才队伍能力。
四、促进医防结合,推进资源共享
一是突出“预防为主”的理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健康知识的科普宣教职责,并增设中医防病业务机构,促进疾病预防、卫生应急、中医养生等知识的推广普及,突出“防控一体、预防为主”的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健全医防结合体系。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城市医联体建设方案,健全以市、区(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各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医疗机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医疗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互动,构建医防协同、上下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三是打破“信息孤岛”现象。明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搭建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公安、交通、海关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开展数据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提升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疫情预警和分析研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