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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2-10-02

          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青岛市公安局制作以及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市公安局保存的相关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或不予公开的外,由青岛市公安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青岛市公安局编制了《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实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xinjiuba.com)和青岛公安网(青岛公安民生警务平台http://police. shangxinjiuba.co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领取。

          青岛市公安局指定发放点:

          青岛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青岛市市南区宁阳路5号)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青岛市公安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本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等。

          3.领导班子成员(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二)公文法规

          1.公文法规:国家、省、市颁布的涉及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以青岛市公安局名义发布或者以青岛市公安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包括我局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上级政策文件落地执行及我局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规划计划

          我局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目标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四)财政财务

          本部门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

          (五)业务工作

          1.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案件办理流程。

          2.行政许可事项: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3.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事项):我局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4.工作动态:涉及本部门业务职能及其他工作情况的信息。

          (五)统计信息

          我局职责范围内形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六)其他

          我局负责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青岛市公安局编制了《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xinjiuba.com)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青岛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青岛市市南区宁阳路5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青岛市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 shangxinjiuba.com。

          本部门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辅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局或者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公安机关、我局有关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我局不予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青岛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我局网站或者青岛市政务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我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涉及个人或者单位隐私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扫描件),当面(邮寄或电子邮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2)我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政务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青岛市公安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 shangxinjiuba.com。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以便确认身份。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局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我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我局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我局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我局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我局将依法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3.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局可以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和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一)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路29号   邮政编码:26600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0072, 传    真:0532-6657007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ga.zfxxgk@qd.shandong.cn

          (二)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其中,包含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1.青岛市公安局(信访处)

          办公地址:市南区宁阳路5号, 邮政编码:26600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0900,传    真:0532-66570896。

          2.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公地址:市南区东海西路7号,邮政编码:26607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2-66572916 ,传    真:0532-66572922。

          3.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3楼 大厅。  

          邮政编码:26607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工作日 )。

          联系电话:0532-66573250,传    真:0532-66573176。

          4.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办公地址:市南区栖霞路1号(受理点:延安一路77号),

          邮政编码:26600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5016,传    真:0532-66575015。

          5.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

          办公地址:市北区东建大厦(玉潭路6号),邮政编码:266034。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6000,传    真:0532-66576000。

          6.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

          办公地址:李沧区金水路1307号,邮政编码:2661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6805,传    真:0532-66576510。

          7.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办公地址: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4楼E01窗口,邮政编码:2661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 88036135,传    真:0532-55580025。

          8.青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办公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57号, 邮政编码:266555。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81181,传  真:0532-66581180。

          9.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

          办公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7号, 邮政编码:266109。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8001 ,传    真:0532-87968316。

          10.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办公地址: 黄岛区云海路1567号,邮政编码:2664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8184301, 传    真:0532-57786019。

          11.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办公地址: 即墨区通济街152号, 邮政编码:266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8512061,传    真:0532-66583055。

          12.青岛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办公地址:城阳区新业路69号,邮政编码:266109。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8110,传    真:0532-66578000。

          13.青岛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办公地址:胶州市航安南路11号,邮政编码:2663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6: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7519,传  真:0532-66577504。

          14.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办公地址:李沧区太原路88号,邮政编码:2661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66571325,传  真:0532-66571204。

          15.青岛市公安局港航分局

          办公地址:市北区港宇路2号 ,邮政编码:26601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2982421 ,传 真:0532-82984200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依法获取市公安局和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公安局所属公安分局以及交通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局等有关业务部门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设立了包括“青岛市公安局”及依照法律规定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等15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向制作或者获取信息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请在《申请表》中注明被申请机关。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市级机关一期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26607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5912121

                传 真:0532-85913182

                电子邮箱:zfxxgkb@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青岛市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

         

         

        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图

         

              附件: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